首頁 / 在地基隆(資料來源-基隆市政府)
市區「假山坡地」解編 都市更新腳步不再受阻
過去基隆全市有近95%的土地被劃為山坡地,連田寮河兩旁的市中心精華區也被列入山坡地,市長林右昌上任後,積極向農委會提案申請解編,終於在107年4月20日獲行政院核定、農委會5月2日公告生效,基隆市區的發展將不再被這些「假土坡地」所阻礙。
市府產業發展處指出,本市現有94.2%面積土地座落山坡地範圍,民國69年劃設山坡地之際,受限於人力、技術及設備,山坡地範圍線多以天然地界為主,市中心許多精華區長期都被劃入山坡地,經林右昌市長積極向農委會提案申請解編,總計有181.05公頃土地依據「山坡地範圍劃定及檢討變更作業要點」辦理劃出,以符實際狀況。
本次劃出面積為181.05公頃,劃出面積占現有平地比率約為23.6%,以本市田寮河兩側、基隆港區周邊、和平島、北寧路及八斗子地區沿海側平地為主要畫出區域。依行政區分則以中正區劃出面積為最多(約117餘公頃),市中心附近則以田寮河兩側仁愛與信義區之平地較多(計約43公頃)。
依據「山坡地範圍劃定及檢討變更作業要點」規定,山坡地劃出須符合平均坡度未滿5%、未在崩塌地及土石流危險溪流影響範圍內、洪患之虞坑谷低漥區、劃出區之連續聚集面積大於10公頃等,本次劃出符合上開解編條件。
本解編案自106年5月12日邀集相關單位完成初審審查、後於107年3月2日由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審議完成送行政院辦理核定作業,並經行政院於107年4月20日核定,行政院農業委員會107年5月2日公告生效。相關公告、圖說正於本市各區公所公開展示中。
解編後土地非屬山坡地,故如有開發行為(例如:開發建築用地或開挖整地)即免依據水土保持法規定提送水土保持計畫。本次劃出面積181.05公頃總開發成本(水土保持設施造價+山坡地開發利用回饋金)合計減少約72億元,個別開發案件亦能縮短開發期程(約3~4個月),有效提供土地效益及開發案件土地使用靈活度,提升廠商投資意願,將能有效帶動本市產業發展。
聯絡單位:產業發展處漁農工程科
連絡電話:02-24223338